驾驶员因故不能参加审验,应事先向当地车辆管理机关申请延期,但延期不得超过三个月。拖延审验1年以内的,测试交通法规和道路驾驶;超过1年未审验的,按初考科目复试.合格者补办审验手续。未参加审验的驾驶员一律不准驾驶车辆。连续两次不办理审验的,应注销驾驶证。
[本站录入时间:2008-02-16]